近日,江蘇省交通運輸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水利廳、省財政廳聯合發文延長船舶過閘費優惠政策。船舶過閘費優惠政策、使用LNG(液化天然氣)清潔能源船舶過閘費優惠政策將繼續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。
2017年1月1日起,江蘇對交通船閘船舶過閘費、水利船閘船舶過閘費(不含經營性船閘)分別在原有征收標準基礎上給予20%和10%的優惠,交通船閘、水利船閘對集裝箱貨運船舶免收過閘費。自2015年7月下旬起,使用LNG清潔能源的江蘇籍運輸船舶可優先通過京杭運河江蘇段、淮河船閘。據悉,兩項優惠政策自實施以來,船舶過閘費已累計優惠約6億元。此舉有利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物流成本、加快江蘇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、推動船舶技術進步和航運結構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