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9日,運滿艙從中國水運報獲悉,《江蘇省水路交通運輸條例》(簡稱《條例》)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,全票通過,將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這是全國首部全面規范水路交通運輸活動,落實和配套綜合執法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規。
江蘇是水運大省,內河航道2.4萬公里,占全國的20%,里程和密度均居全國第一;擁有1000多公里長江岸線和1000多公里的海岸線。為保障和促進水運事業發展,江蘇曾先后出臺《江蘇省內河交通管理條例》《江蘇省航道管理條例》和《江蘇省港口條例》,為加快江蘇港口、航道建設,規范和加強水路運輸和水路交通安全管理起到了積極的作用。但基于當時的水路交通運輸管理體制,這些法規多側重于專門調整水路運輸的一個方面,缺乏綜合性、協調性。
《條例》結合江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實際,結合改革要求,整合現行的三部法規,制定成綜合性的地方性法規,對水路交通運輸管理體制,規劃、建設與養護,航道、港口保護、運輸經營,交通安全管理,促進發展與服務保障、監督管理等內容進行了全面規范,具有較強的針對性、綜合性和可操作性,對促進江蘇從水運大省向水運強省邁進,更好地發揮水運的優勢和基礎性作用具有重要意義。